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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永川:“小案”大治,守护老百姓“脚下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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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3日,为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相关要求,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和永川区检察院联合开展对窨井盖治理情况检查。在检查中,永川区市政管理部门相关负责人充满信心地对检察官们说道。
不劳而获:小小井盖被打歪主意
喻某某指认部分盗窃窨井盖现场
在办案过程中承办检察官还了解到,窨井盖被盗并不是个案,除了公共设施被盗外,有的单位窨井盖也多次被盗,这也让被盗单位有苦难言……
“一张重型铸铁窨井盖价值90元左右,一般盖在雨水沟上,被盗后,肯定会危及过往行人安全。”被盗单位某民企建筑公司工作人员如实说道,“厂区道路上的这些窨井盖已经是第三次失窃,每次丢失后,我们都会及时补装新的以恢复原样,但往往过段时间又被偷走了。”
窨井盖虽小,但是管不住这张“吃人的嘴”,老百姓的脚底安全就无法保证。如何将“首案”变成“首治”?这对检察机关来说是问题的关键。
创新机制:联合行动护井盖安全
检察机关与市政管理部门开展座谈
“在办理该案时,我们及时向永川区市政管理部门通报案情,院领导主动上门走访,宣传‘四号检察建议’有关精神,在积极沟通的基础上,市政管理部门建立了‘721’窨井盖快速维修管理机制。”据永川区检察院检察一部主任冯斌介绍。
在“721”窨井盖快速维修管理机制中,“7”指的是建立由市政工作人员、城管队员、环卫工人、停车管理员网格化管理和12345、12319及市民投诉热线等7个渠道发现问题,“2”指的是发现问题2小时以内向维修单位派遣工作单,“1”指的是工程量少于100平方米的要在1天内完成维修。
除此之外,该院还与市政管理部门共同想办法、想措施,并参照其他地方先进经验,建立数字化管理机制,对窨井盖全部录入、实行寿命化管理;建立保险机制,对窨井盖加装防坠网、织密保护网;建立防盗机制,加强巡逻检查,对“老”窨井盖进行回收,并更新一体化“新”窨井盖。
据永川区市政管理部门统计,自从建立“721”窨井盖快速维修管理机制后,已积极更换、维修窨井盖100余个,确保窨井盖不缺失、不残缺,及时补、及时换。
2021年1月,喻某盗窃窨井盖案正式宣判。因被告人喻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自愿认罪认罚,综合考虑窨井盖被盗时间、周边环境、井内外情况、财物价值等因素,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案件宣判后,永川区检察院的检察官们主动前往被盗场所开展回访和普法宣传。
严格管理:守护老百姓“脚下安全”
检察机关联合市政部门回访查看窨井盖建设情况
“感谢检察机关及时将案情通报给我们,让我们对‘四号检察建议’、对窨井盖缺失造成‘吃人’的问题都有了更深的了解,我们将切实压实安全责任,继续推动创新管理,也希望你们多提建议,让我们共同把窨井盖管理好。”该区市政管理部门负责人说。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相关要求,贯彻落实‘四号检察建议’,加强与其他行政部门的沟通,制定详细实际的措施,共同守护好人民群众‘脚下的安全’。”该院还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建立管理机制和办法,推动窨井盖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同时举一反三,办理好其他针对隔离护栏、消防设备等公共设施的违法犯罪案件,积极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安全问题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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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市检察院检察二部、重庆检察五分院、永川检察文字 | 彭静、李柏阳
图片 | 李柏阳校对 | 吴 杰 编辑 | 谭嘉晨
排版 | 吴思倩 审核 | 吴玲、马弘主编 | 侯映雪